核心觀點:中國經濟網評論員子方先生認為,健康的合作關系和健康的發展方向應該建立在合法、公平的基礎上,而權利義務的不平等和利益分配的不平衡往往導致“雙輸”。無論是 MCN 機構還是“網紅”都不應瘋狂增長。只有“有序、規范”,才能把“網紅經濟”的蛋糕做大。
中國經濟網資料圖鄭陽/攝
個人奮斗固然重要,但市場趨勢也不可或缺。有人喜歡這樣,隨著移動互聯網的普及,直播、短視頻等內容形式的爆發式增長,無論有多少粉絲,都被貼上了同一個“網紅”的標簽。俗話說,天下興盛為利,天下喧囂為利。“網紅經濟”蓬勃發展,與之相關聯的MCN機構(網紅經紀公司)數量也在蓬勃發展。
數據顯示,2015年MCN機構只有160家,到2020年將超過8萬家;2015年市場規模在8億元左右,到2020年將增長到245億元。“網紅”專注于內容生產,MCN機構負責傳播和推廣是理所當然的。兩者應該是共創共榮的關系。但人們常說,不要刻意考驗人性。面對這么大的蛋糕,誰不想多吃一口呢?近日,有媒體報道了MCN機構與“網紅”之間的“簽名混亂”:部分MCN機構打著“培訓名人”的旗號散播錢財,MCN機構與“網紅”的比例不合理。
對于這些“網紅”,簽約MCN機構以為他們可以“乘風破浪”,但一些MCN機構卻抓住了“網紅”急于“抱大腿”的沖動,利用他們對法律和法律的無知,規定。,在與他簽訂的條約中,隱藏著很多“詭計”。例如網紅大蛋糕,一位藝術院校的大學生在畢業前與一家經紀公司簽訂了合同。合同期限為10年,罰款高達1億元。想象一下,一個“小青年”和一群“老油條”打架,結果可想而知。毫無疑問,健康的合作關系和健康的發展方向應該建立在合法、公正的基礎上,
沒有規則就沒有標準。隨著“網紅經濟”的健康發展,行業各方都能獲得持久的利潤。今年9月,文化和旅游部印發了《網絡演出經紀機構管理辦法》,從取得執照、與表演者簽訂協議、加強管理和培訓六方面規定了MCN機構的義務。簽約的網絡錨點。規范行業健康發展邁出重要步伐。下一步,相關部門還將通過制定行業法規、設立黑名單等方式,從法律層面梳理雙方的權利義務,做到有標準可循,有規范可循。只有這樣,才能加快行業“優勝劣汰”的進程。讓優質的MCN機構不斷發展。
有人可能會說,“水太深,抓不住”,所以不要總想著做一個“網紅”。這種意思是“和孩子一起把洗澡水倒掉”。“網紅經濟”是互聯網創業的大勢所趨,很多年輕人投身于此也很正常。過去,為了工作穩定網紅大蛋糕,人們愿意去大城市端著“鐵飯碗”;現在的年輕人更注重興趣愛好和發展前景,愿意靈活地尋找自己的“新工作”。但不管你做什么,“臺上一分鐘,臺下十年”,要想成為高素質的“網紅”,就必須努力,千萬不要夢想“釣魚”。當然,
有時,我們會感到被問題“追趕”或“推動”。的確,如果你想找到一款可以一鍵解決所有問題的總開關,那一定是天方夜譚。關鍵是要在時代背景下觀察問題,把問題與國情聯系起來,與現實進行比較。從這個角度來說,無論是MCN機構,還是“網紅”,都不應該瘋狂的成長。只有“有序、規范”,“網紅經濟”的蛋糕才能越做越大。(中國經濟網評論員子方先生)